中华武侠 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 谢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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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约 9,930字 预计阅读 22 分钟 更新于 07-14 22:50

我拖着我妈给我装满衣服和各类生活用品的死沉死沉的大箱子走进了我们的5号楼宿舍,一股子白灰加发霉的气味儿迎面扑来,直撞鼻子。顺着渗水的楼道走到底,往右一拐,顶头的那间屋就是我被分配的133房间。

我推开门走进去,差点儿没一头撞在竖立在门口的大柜子上。我操,这屋也太黑了吧,刚从阳光刺眼的外面进来,我对宿舍里的一切视而不见,如陷地窖。

缓了足有半分钟,我渐渐适应了光线,环视一下屋内——其实根本用不着环视,一眼就能看个底儿掉——发现我的同屋们已经全部入住,我们五个人把这间不足十平米的囚笼塞了个满满当当。

我一屁股坐到门后还剩下的惟一一张床上,看了看我的室友们,四个人中我一个有印象的也没有。当然,刚才在教室里我本来也没怎么注意那些男同学。

“抽烟吗?”我伸手从兜里掏出我的“都宝”,没人响应。

我尴尬了一秒钟,自己点上一根儿,然后一边抽一边看着他们四个如辛勤蚂蚁一般各忙各的一摊事儿。

光看他们忙活我就出了一脑门子汗,再低头瞧瞧自己带来的种种物件,腻歪的感觉顿时汹涌袭来,我把烟屁往地下一扔,转身走出门去。

我来到操场上,看了一会儿打篮球的学生们,没看出任何意思。天不太热,可我浑身疲软,一动都不想动。又抽了一根儿烟后,我起身把不大的校园转了一圈儿,结果发现只花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回到了原地。无聊的情绪这时候已经越来越充实在我的心头,我思索了半天,也不知道自己该干点儿什么好,无奈之下,只好转身再回到宿舍,一头扎向铺盖,苦闷而睡。

我一睡不醒。我的意思是,此后四年的大学生涯中,只要是在校园内,我最主要的活动就变成了睡觉,这是我为自己打发无聊的方式。无论困或不困,只要置身在我的133宿舍,我惟一的选择就是倒在床上,拿上本儿闲书,看累了睡,睡醒了看,反复不休,乏味至极。

你陪我走过了最沉闷的岁月,小文,你陪我从激情走到低谷,陪我看着下一个日出。而我,我什么也没有带给你,除了绝望和痛苦。

在学校上了一个星期不知所云的军事理论课后,我们所有大一的新生被发往郊区大兴,进行谁也逃不过的十五天军事训练。

开练的头一天我就感到要大事不好:本来以为这半个月混混就能完事儿,谁知我们点儿背,正赶上当年是大学生军训十周年,军训结束时我们要在一干军队高级领导面前把我们的训练成果汇报表演出来,这回那帮大兵可有机会好好把我们折磨一番了。

刚练了半天我就彻底精神崩溃了:头上顶着个大太阳,眼前立着个小个儿士兵班长,身旁靠着一队和我一样呆若木鸡的同学,我们徒劳无益地一遍遍重复着稍息和立正,直练得眼冒金星,摇摇欲坠。

必须得想个办法,我在休息的时候暗自琢磨,要不非让这帮大兵给整残了。晚饭后,我心急火燎地闯入医务室,试图让校医给我开出张假条儿。

先看嗓子,不肿;再量体温,不高;我脑门儿上汗都下来了:“大夫,我是真难受,浑身没劲儿,您再给看看。”

校医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我:“可你确实不发烧呀,不到37度不能开假条,这是规定。没准你是有点儿中暑,回去休息休息就好了。”

“大夫,我没骗您,我真是特难受,我胃一直都不太好,来您这儿之前吐了好几回,不信您问我们同学……”

半个小时后,我如愿以偿地从医务室骗取到一张“胃痉挛”的假条儿,然后像献宝一样把它捧到我们班长面前。大兵看着我和假条儿皱了半天眉头,最后终于无奈宣布:我从第二天起归入病号班,专门负责掩埋全军队大院飘落的树叶子,外加把守大门。也就是说,我解放了!

此后,我天天和四五个看起来和我一样健康,但怀揣各种疾病假条儿的学生们一起,彼此心照不宣地在宿舍门口挖出一个个大坑,把树叶儿扫进去用土埋上,然后一人拿上一把小板凳去大院门口坐到太阳下山,如同度假。

每逢在食堂和宿舍中再看到那些被残酷训练折磨得口眼歪斜,浑身瘫软的同学们之时,幸灾乐祸之情便不由得一阵阵冲上我的心头。毫无疑问,打从这十五天短暂的军旅生活开始,我就给自己此后四年的大学生涯定下了一个基调——滥竽充数,投机取巧。

当然,把守大门的时候我还有一个额外任务,就是要经常给小文回信。从来大兴的头一天起,我就源源不断地接到小文给我寄来的信,每封都是洋洋洒洒好几大篇信纸,摞在一起厚度直追板儿砖。小文像记日记一样把每天的一切琐碎活动都写在了信中,字里行间遍布对我的思念之情,旁人读来定觉肉麻,但我独自享用也不禁心头充满柔情蜜意。

半个月后,我顶着一个几乎被强行剃光的丢人脑袋回到了城里,回到了我熟悉的环境。

我戴着个大帽子赶去天坛和小文见面,久别重逢,小文见到我像个小鸟似的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一会儿摸摸我扎手的脑袋,一会儿又在我的腰间挠我痒痒,我一把抓过她软绵绵的小手,随即把她拉入怀中,心头一阵惬意。

小文也上高三了,学习一天比一天紧张,我虽然时常从学校赶回去和她见面儿,但大多也只能是在她中午休息或下午放学后很短的时间内。

剩下的时间我只有混迹在校园之中。为了打发掉没完没了的时间,我参加了我们学校的篮球队,虽然我和教练彼此怎么都看不顺眼,但进了篮球队从此就可以免去上体育课和出早操之苦,这点让我非常满意。

在篮球队里,我认识了两个同系的师哥,都是一米九零的大个儿,需仰视得见。他们教给我不少如何在系里厮混的窍门儿,让我受益非浅。

我们的课程安排和上中学时没什么区别,每天上下午都有课,满满当当。惟一的区别就是我可以心安理得地旷了这些课躺在宿舍里睡觉,因为我听说大学都得这么上。

我们从最简单的ABCD,“早上好”,“您吃了吗”学起,在老师的带领下一点儿一点儿试图掌握西班牙语这种繁琐绕舌的语言。我只能说,每多学一天,我就增加了一分对我的专业的厌恶,尤其是看到我的同学们那些伪装的,也许是真诚的对西班牙语抱有极大热情,孜孜不倦苦读的嘴脸。——这他妈有什么用,把我发到西班牙混两年,我会的不比在这儿待二十年学的还多?

其实如果所有的同学都是一般刻苦,我想我也不至于太不把学习当回事儿。不巧,开学不久我就发现了还有几个和我一样成天只会东飘西荡,根本不知学习为何物的同道,一水儿来自北京,这让我的信心大增。

向最坏的看齐一向是我的生活准则之一,在这方面我倒是一直很争强好胜。只要有一个比我还混的,我的不服气之情就立即跃然而生,一定要与其比个高低。

可惜,和这几个人做了短暂接触之后,我发现跟他们并不十分情投意合,于是只好各混各的一路。

在我百无聊赖的时候,我越发地需要小文和朋友们的怀抱。我从来不觉得没人陪伴时自己能找出什么乐趣,除了睡觉,我也从不知独自一人能如何打发无聊时光。

我越来越频繁地不待在学校,而是跑回去和小文相会。不到半个学期,我就基本上完全脱离了集体宿舍生活,变成了风雨无阻的走读一族。

和小文泡在一起的时候,即使是同样的无所事事,我也觉得比在学校受煎熬强一万倍,我认定了这才是属于我的生活。

我喜欢听小文不停和我说话,不管内容是不是有趣;我喜欢看她的种种表情,不管是高兴还是生气,我沉溺于一种简单的两情相悦之中。

在我看来,小文考入一所理想的大学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只需要等来年高考走个程序,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因此,我看不出来她每天那么玩儿命地学习有何必要。也许,是我把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弄颠倒了。

当然,这只是我和小文之间无数个不同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事实上,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我越发觉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挺不一样,有时候,我甚至都搞不清楚小文为什么打定主意要和我泡在一起,但我从来没有问过她这个问题。直到很久以后的一次,小文在聊天时无意中提到和我好她感觉很轻松,从来没有什么压力,我才觉得隐隐约约找到了答案,我认为这个理由很靠谱儿。

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毕竟还是一天天地好下去了,好得很实在、很踏实,我甚至想不到有什么原因能让我们分开。

那段儿日子给我的印象十分模糊,我想不起来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或者难过的事情。日子一天一天流逝,我一点儿一点儿长大,一无所获地长大。我想,我对生活的激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慢慢消失的,我只能把这些归功于我那无可救药的大学。

我窝在宿舍阴暗的角落里胡乱翻看着一本本儿不知所云的小说;我流连于街边的体育用品商店里,不惜血本儿给自己买一两双时髦的篮球鞋;我躺在家里没完没了地播着电视遥控器,发现所有的电视节目都不合口味;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电子游戏厅里玩麻将机赌钱,总是输得兜儿里连买盒儿烟的钱都不够;我对身边的大多数事物熟视无睹,即使是注意到的一些也多半让我觉得不怎么顺眼。

只有在篮球场上以及周末跟哥们儿们一块儿打台球的时候——我们的兴趣不知何时已经彻底从打牌转移到台球桌上——我才能爆发出些许的活力和热情,但这也只能使我变得越来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如果没有你,小文,我不知道我无聊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我要说: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你是我无助心灵惟一的慰籍。

午后,天上飘下来细小的雨丝儿,这是今年的头一场雨。我坐在宿舍楼对面的长椅上,耳朵里塞着一对儿海绵耳塞,听着一首名叫“秋天”的歌儿——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疆蜜唱的,甭说,还挺好听。头顶上的一棵大树几乎帮我把雨点都挡住了,我全身只有肩膀上湿了一小片。

面前三三两两地走过去上课的学生们,我一个个地数着数儿,三十个人里面有二十三个是姑娘。在我们这种专门学说话的学校里,男女生比例历来严重失调,当然,对于这一点我很欣赏。

不少姑娘已经穿起了裙子,我看到她们用手里的书本儿遮在头上挡着雨点儿,裙摆下露出的一双双或修长或短粗的小腿儿匆匆摆动,往教学楼方向赶去,心下暗暗和小文的双腿做着比较,真是够无聊的。

“哎,你们走慢点儿,等等我。”一个打着把小花伞的女孩儿招呼着她的同伴儿们,从我面前一晃而过,伞上抖落出来的雨点儿差点没溅到我的脸上。我望着她匆匆而过的身影,心头突然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我似乎在什么时候经历过这样的场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磁带走到了尽头,WALKMEN上的PLAY键“啪”的一声弹了起来,把正在冥思苦想的我吓了一跳,随着这一声响动,我想起来了。

没错儿,张媛就有一把和刚才那个女孩儿一模一样的小花伞,我还曾经举着这把伞送她回过家。我不由自主地笑了一下,都过去多长时间了,我居然又想起了张媛,真有意思——

对我来说,一见钟情意味着“不着边际”,单相思更可以理解成“非要给自己找点儿罪受”。不幸的是,认识小文之前的一段儿时间里,这两种自我折磨方法我都曾品尝过,并且,我还顽强地将这两者合二为一,于是,我的下场只能是落得和一种称谓丝丝入扣——傻逼。

和史宜的纠缠告一段落之后,我偃旗息鼓了一段儿日子,心中盘算好了不与任何姑娘过多接触,那是93年冬天时我的想法。当然,我自己心里也很明白,这种想法根本不可能持久,与其说是不再和女孩儿接触,不如称作“养精蓄锐”。

史宜与其她所有和我好过一段儿的女孩儿让我发现了一条规律,那就是:不管过程是否甜蜜,姑娘们最后带给我的只有心烦意乱。但那时候我可不懂得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名叫“就此打住”,而是还在满脑子幻想着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自天而降,落在我的手心。

于是,张媛来了。

张媛曾经让我觉得她和所有别的女孩儿都不太一样,当然,这完全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说来可笑,我这一想法的出发点竟是因为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对我亲热过哪怕一点点儿,说白了,我下面要说的就是一个神志不清之人彻头彻尾的单相思故事。

就算是再没有自知之明,我也不好意思说我有多么人见人爱,因为这明显不符合客观事实。但在我的回忆里,我所感兴趣的女孩儿中还没有一个像张媛这样完全对我不理不睬,甚至有些厌恶的先例。

张媛吸引我完全是因为她的长相,至于别的方面,比如性格、脾气、喜好或是其他什么的,我只能遗憾地说:完全没有机会了解。

我是这么认识张媛的:那天中午,我正在教学楼的走廊里闲逛,突然看到一个梳着短发的女孩儿从我身边经过,走进了我们英语老师的办公室。虽然只是匆匆一面,但她还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觉得这个姑娘长得合我胃口。

我带着强烈的再瞧她一眼的好奇跟进了英语办公室,两分钟后,又兴高采烈地跑回到自己的教室,向我的哥们儿们宣布:我有新目标了!

张媛比我小两个年级,是我们中学乐队的一把好手,据说她的黑管儿吹得不错。

我迫不及待地想和她认识,第二天,我就缺席了放学后的牌局,憋在学校门口等着乐队训练结束,然后送张媛回家。

一切都如我预想的一般顺利,除了我等待的那两个半小时有些难熬。张媛家住在酒仙桥,我在她的带领下坐上106路电车,到了东直门再换401路,折腾了将近两个小时才把她送到家中。

我们两个小时的相处还算愉快,起码我没觉出她对我的陪伴有什么反感,我们甚至还在分手的时候说好了第二天再见。

但是,我和张媛之间除了一个顺利的开头之外,一无所有,空白得简直让我无从描述。此后的一段儿时间,我只能说说我是怎么独自忙活的——

我第二天起了一个大早,穿上了军大衣,围着厚围脖儿赶到东直门,想在106路终点站等到张媛,和她一块儿去学校。可我从五点多一直等到七点半也没看见她的人影,自己倒是差点儿没上课迟到。

一整天我都是如坐针毡,好不容易熬到放学,我收拾好书包就跑到了楼下张媛她们班的教室,到那儿却发现教室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两个正在扫地的女生,她们告诉我张媛已经回家了。

两次落空让我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紧接着,我的预感不幸被证实了:当我隔天再次在学校门口等张媛的时候,她远远地看见了我,顿时止步不前,然后让她的一个同学过来和我说:她希望我别老这样等她了,她并不喜欢这样。

我听了这话,稍微楞了一下神儿,然后一句话也没说,扭头就走,转瞬逃离了张媛的视线。

在和姑娘们的相处中,我是一个极要面子的人,我完全忍受不了哪个姑娘对我表示出哪怕是一点点儿的厌恶,它会让我瞬间从忘乎所以变为消沉木讷,不知所措。直到现在,我的这一习性也没消失,对于我真正欣赏的姑娘,我一直显得有些被动、羞涩,我很不喜欢这一点,却又无力改变。

因此,张媛的态度对我来说无异于一记重锤,梆得我晕头转向。回到家里,我顺了顺气儿,冷静下来,深知自己陷入了可笑的单相思。但是,还没开始就这么放弃又实在让我于心不甘,我暗下决心:这回不能本着一贯的原则丢了面儿就撤,我要义无反顾地继续对她死缠烂打。

我不断地鼓励自己要扔掉面子,攻克难关。我着了魔似的连续一个礼拜大早上五点多跑到东直门去等她,一次也没能等到,自己却被冻得发了一场高烧。

我通过打篮球认识了一大帮张媛她们班的小崽儿,对他们的态度异常亲热,恬不知耻地命令他们统统在张媛面前给我说好话。

我有一回还硬拉着王睿和郑雨累逼呵呵地去了一趟酒仙桥,在张媛她们家胡同对面溜达了一上午,就盼着和她来一次“不经意”的邂逅。

我甚至还琢磨过自己是否有可能混进乐队,最后由于实在不会操练任何一种乐器而只好作罢。

我那段时间陷入了一种神神叨叨,走火入魔的状态;情绪上也一反常态,变得多愁善感,能对一首歌儿或者一段儿故事感慨好几天,试图和自己找到共鸣。

总之,我那一段儿的表现简直像个小丑。

张媛对我的所有努力自然都瞧在了眼里,却毫无反应。对我来说,她的不理不睬就是一次次的打击,可越是这样我越是鼓励自己非要把她追到手,最后完全发展成一种自我惩罚,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关于这段单相思的无疾而终,正如它到来时一样,异常迅速,令我猝不及防。

那时候94年的春天已经快过完了。一天放学,由于下雨,我们都聚在田峥家里打牌,牌局散的时候,我一看时间,正好乐队差不多结束训练,于是赶紧拉上郑雨,让他骑车把我带回学校。

我一路上像赶马车似的不停地敲打着郑雨的屁股,因为他平时骑车比走道儿还慢,我生怕像这么漫步会错过张媛放学。还好,到了学校,正赶上乐队训练结束,一拨拨学生正在三三两两地散去。

我轻车熟路地站在学校大门口等了一会儿,又一如既往地没发现张媛的身影,只好转身回家。

经过妇联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我终于还是不死心地向马路对面的106路车站看了一眼,希望能看到张媛在那儿等车——绝了!我一眼就看到她正打着一把小花伞孤零零地站在站牌底下。

我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跑过马路,来到她的面前,雨靴跺起的水珠几乎溅到她的脸上:“张媛张媛儿,没人陪啊,我送你回家吧。”

于是,我又像第一次送她时那样踏上了去往酒仙桥的漫漫征程。当时正值下班高峰,车厢里被人们塞得严严实实,我被上下车的人挤得七扭八歪,还得顾着和张媛逗贫,苦不堪言,尤其是看到她对我冷若冰霜的神情。

车过了东直门,过了左家庄,过了三元桥,又过了大山子,再往后的路我就不认识了。我透过淌着雨水的车窗看向外面的街道,一切都是模模糊糊,又那么陌生,让我觉得形单影孤。

这种陌生的感觉迅速在我脑子里扩大,最后竟让我变得有些恍惚。我望了一眼身边的张媛,几绺被雨水打湿的头发垂在她的脸上,挡住了她的眼睛和小巧的鼻梁。一瞬间,我突然觉得她的脸庞不再那么亲切,我觉得我们好像素不相识。

我又试图和她说了几句话,得到了一两句意料之中的不冷不热的回答。这时,一股无聊和厌恶的情绪突然不可抗拒地袭上了我的心头,我对自己感到厌恶,对张媛感到厌恶,对闷热的车厢感到厌恶,对一切都感到厌恶,我弄不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送完张媛,我精疲力尽地回到家里,一屁股坐到床上,胸中的郁闷久久不散,一直陪伴着我倒头睡去。

随后,这种情绪又顽固地纠缠了我好几天,让我心情奇差。我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像往常一样看到张媛,却发现先前的热情突然变得无影无踪,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不高兴,惟一确定的是,我不再自己和自己闹心了。

关于张媛,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后来,我又恢复了正常,每天兴致高昂地投身到和我的哥们儿们的打打闹闹中去。

后来,夏天来了,艳阳高照,一天热过一天,女生们都穿起了花花绿绿的长裙短裙,整日挺着还没发育成熟的胸脯儿在楼道里,操场上走来走去,让我眼花缭乱。

再后来,我认识了小文……

我想说,有一些东西,你明知道挺不错,却偏偏发现自己与生俱来就不具备,因此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在别人身上一再上演,比如,“耐心”、“毅力”、“坚持”,或是别的什么与此有关的字眼,对我而言,就是这么一种东西。从小到大,我可没少在这上面受罪,别的不说,光是每天都要上课这一条儿,就让我隔三差五地产生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对此,除了把手边的课赶紧旷掉,从学校逃之夭夭,我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我们系的不少老师都有一个“鼠目寸光”的特点:他们总以为自己第一次上课时看到的学生就是这个班的全部人马,于是赶紧抓住这个机会死记硬背,把所有学生的名字都牢记在心,以后谁胆敢缺席,必对其痛下杀手。我就亲眼见过我的一个同学旷了一次课之后不巧在食堂碰到了我们的泛读老师,立即被其拉到一旁,用还没刷的饭盒儿和筷子指着鼻子训斥了足有十多分钟。而当时我就坐在一旁,此人却居然对我熟视无睹,这全是托了那个学期我一次也没去上过他的课的福——他根本就不认识我。从我的那个倒霉同学不时向我瞟来的哀怨眼神儿判断,他当时一定觉得委屈极了。

掌握了这一规律,事情就变得好办多了,此后,我总是有计划地挑出此类老师的课程,平常就算闲着没什么事儿也保证绝不在课堂上露面。如我所料,此举收效甚佳。

由于旷课的频率大致相同,上大学以后,我和谭威混在一起的时候最多。那段儿日子,我们频繁地出没于电子游戏厅赌麻将机,最好的成绩是一人和了一把“大三元”,赢得200块钱现金和半条假“万宝路”。当然,更多的时候还是身上输得精光,那我们就垂头丧气地从游戏厅出来,溜达到美术馆大街,坐在马路牙子上欣赏过往的姑娘,不厌其烦地品头论足。我们渐渐变得形影不离,有时候谭威吃睡都在我家进行,反正他们家和学校都那么远,他也懒得回去。

谭威为人随和大方,相处在一起很是随意,小文和他的关系也越来越好。我们经常三人一起出去溜达闲逛,打台球搓饭,其乐融融。谭威还有一手小偷小摸的绝技,一年下来,我们家的餐具和烟灰缸基本上都变成了由各家饭馆儿赞助,小文直到现在还老随身带着一块儿暗红格儿的方巾,那是谭威从一家西餐厅里顺出来的。

转眼到了夏天,也到了小文考大学的时候了。

因为报志愿,我和小文吵了一架,原因是她的第一志愿报的也是外语院校,却不是我们大学,而是距离我们那儿十万八千里的北京旅游外语学院,她担心我们学校的录取分数太高自己考不上。我们俩在电话里因为这事儿绕来绕去争论了半天,最后我一怒之下扔下一句“你爱上哪儿上哪儿,随他妈便!”,随即把电话一挂,径直跑去游戏厅散心。

两个小时后,我输到身上再也掏不出一分钱来,只好转身回家。我情绪低落地叼着根儿烟走在没有路灯的小胡同里,渐渐感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点儿不太合适: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何必呢?小文肯定又得为此大哭一场。

在我们吵架的时候,我总是在事后半天才能稍微冷静地分析自己是对还是错,而且不论结果怎么样,我选择的方式都是死扛到底,等小文来主动向我表示和好,这是她的好脾气给我培养成的坏习惯。

宽容和大度一直是我最欣赏的两种品质,也许正因为这是我本身所缺乏的。在这一点上,小文是我的榜样,毋庸置疑。

小文终于还是考上了她的第一志愿——北京旅游外语学院企业管理专业,我为她高兴。

我用大一一年的副食补助在“赛特”给小文买了件鲜亮的“阿迪达斯”外套,高考完的那天,天降大雨,凉爽非常,小文正是套着那件崭新的“阿迪”打车飞奔来学校找我的。

我身着一身短打扮在学校大门口瑟瑟发抖,等着小文的到来。我的牛仔裤在潮气逼人的宿舍里放了一宿,居然馊了。上午我穿着那条馊裤子参加了最后一门口语考试,一股股怪味儿从腿上袭来,熏得我心烦意乱,结果不出所料,考试内容完全没听懂。那段儿录音说的是一个傻逼上医院拔牙的事儿,我除了对“大槽牙”那个单词略有了解外——因为我们老拿这词儿在宿舍里取笑一个同屋的牙忒大——其他一概不知所云,老师自然赐给我一个不及格。

小文从车上跳下来,一下子窜进我的怀中,满脸笑意,不用说,她一定考得不错。我们勾肩搭背,有说有笑地走进食堂后面一个破烂的小饭馆儿里饱餐了一顿,然后去我们宿舍痛痛快快地胡搞了一气,把我那张劣质的木板儿床弄得吱吱作响。

不管考成什么样,我和我的朋友们也终于相继熬完了大学的第一年,暑假来了。

我们让小文帮忙弄来一堆高中的学生证,把上面的照片改头换面,然后假冒中学生报名参加了一年一度的7人制“百队杯”足球赛。

像模像样的训练从此每天下午在工大的足球场上上演。我们不顾高温酷暑,不管刮风下雨,一天也没间断地在那块儿烂场子上跑圈、遛猴儿、射门、配合,热情高涨,不知疲倦。

由于缺少一个能盘带组织的中场队员,谭威从他们学校校队拉来一个贵州籍“外援”,名叫陆骏。此人瘦小枯干,长得活像一个广州美发师傅,平时说话不多,脚下的活儿却还不赖,没几天功夫,我们就像老朋友一样打成一片。

小文也常来看我们训练。由于对足球一窍不通,她常常先去工大的游泳池泡一会儿再来找我们。小文总是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安安静静地看我们一通胡踢,湿漉漉的头发铺满肩头。她从不为我们的表现大声叫好或笑话谁踢得臭,只有我强行让她夸奖我刚练就的左脚外脚背射门功夫时,她才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真棒,真棒。”

小组有三场比赛,但刚刚踢完前两场,我们就以一平一负的战绩被丢人现眼地淘汰了。说着我都脸红,面对体积比我们小一圈儿的对手,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居然面到如此地步。

第三场比赛天降大雨,这时候我们已经纯粹是为了面子而战,大家都想利用这最后的机会尝一尝胜利的滋味儿。

谭威开场后不久一脚远射首开纪录,然而随后我们又像前两场一样突然疲软,连丢两球,真是悲哀。下半场,大伙儿已经急红了眼,一窝蜂似的在泥泞的场地上向对方球门发起了潮水般的不成体统的进攻,我一连两次将球踢中门柱,真是他妈背到家了。

时间一点儿一点儿变少,眼看比赛就要结束,我在乱军中抓住一次机会,抡腿就射,球居然第三次撞在门柱上弹了出来!

耳边响起了裁判刺耳的哨声——肯定是比赛完了,我一屁股坐在泥地上,心中懊丧无法形容。正在这时,刘跃然和田铮快步窜到我的身前,用力地拍着我的肩膀:“进了进了!你丫终于开和了!”

我无比惊讶地抬起头,看看裁判的手势,果然此球算进。我明明看到球是碰到门柱弹了出来,这个判罚简直好得莫名其妙。

我就这么晕头转向地取得了在“百队杯”上的惟一一个进球;我们也就这么在辛辛苦苦准备了一个月后灰头土脸地告别了赛场,一场没赢。

晚上,大家齐聚在首都剧场旁边我们常去的“谷乐”餐厅里,开始了谁也没想到会提前举行的庆祝宴席。我们七嘴八舌地一边列举着三个对手的种种缺陷一边感慨着自己的壮志未酬,桌上的酒像自来水一样被一杯杯焖了下去。菜还没上齐,姚望和文武已经喝高了,其他人也相去无几。

姚望坐在桌子的一角,频率极快地把尿似的啤酒倒进嘴里,目光渐渐呆滞。他不停地拍着坐在身边的陆骏的肩膀:“陆骏,咱们认识不容易,以后有什么事儿你就找我,东华门这片儿,就东华门这片儿,谁要敢牛逼,我灭了丫。没事儿,包我身上。”陆骏瘦小的身子被姚望一把把拍得东倒西歪,愁眉苦脸,嘴中还在不停应声:“行,没问题,有事儿我肯定找你。来,喝!”

“你们都挺好的,真的,我觉得你们都挺好的。”姚望终于彻底喝倒了,头一歪,趴在桌子上,嘴里不停地念叨这句话,也不知是由何处得来的灵感。最后,我们惊奇地发现,他居然哭了。

多年以后,当我再回想起那次聚会,我把姚望的流泪当作一个讯号,一个我们的快乐年代行将告终的征兆。也许,姚望敏感的心里已经隐约感到了我们之间的变化,他一定也在对这种微妙的变化做着无力的抗争。

的确,对于岁月造成的改变,对于时光磨灭的热情,谁的抵抗都是软弱无力的。

坐在最里面的文武表现得一点儿也不比姚望逊色,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蹦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很自如地蹲在那里不停地夹菜喝酒,矮胖的身材一眼望去,让我联想起这个饭馆儿的一道招牌菜——“坛子肉”。

“告诉你们吧,我们学校要说弹琴谁也不灵,一帮傻逼。谁也别跟我比,我他妈就是工大头一把。”随即跟着他的专利——一串放声大笑。

我们看着座位这头眉头紧锁,不停念叨的姚望和座位那边忘乎所以,欢天喜地的文武,面面相觑,哭笑不得。在两人的渲染下,我们继续鏖战,喝得昏天黑地,每个人都在争先恐后地给自己灌酒,惟恐不醉,桌上的一盘盘儿菜成了多余的摆设。

我飘了,脑袋一阵儿比一阵儿晕,团团围坐的朋友们和墙上的菜谱,门口的鱼缸在我眼中已经远近不分。身边的小文一个劲儿劝我:“少喝点儿”,“别喝了”——不行!我还是喝得太少,喝多了头就不晕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有人提议拿着酒去外面接着喝,大伙儿一致响应,纷纷七扭八歪夺门而出,也不知道是谁结的帐。从闷热的饭馆儿出来,清凉的小风儿直吹面颊,我“哇”的一口就吐在了当街,吐完才开始感觉到胸间一团团恶心正在翻滚。在我的带领下,姚望、文武、田峥、刘跃然纷纷效仿,把从首都剧场到华侨大厦之间短短的一段儿路吐了个乱七八糟。

我们在华侨大厦门前的空场上一字排开,坦胸露背,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喝,有的一口接着一口吐,真不知道小文夹在我们中间是个什么感觉。

我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一起身,只觉得浑身酸软,头疼欲裂,只好又重新躺倒。

听后来过来找我的谭威说,我是被他背回家的。途中我强烈要求撒尿,从他背上一头就栽在了女厕所的门口,把他也一并拽倒在地,然后我们两人索性在女厕所门口躺了半天,把前来如厕的妇女们吓得望风而逃。

——这是我最后一次在别人面前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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